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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黑龙江省外语学科首届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

编辑:fsdadas 发布时间:2013-12-10 点击:

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黑龙江省外语学科首届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相关院(部)认真组织此项工作,并于12月16日将有关材料上交到科研处。

联系人:何宏;电话:5510062;邮箱:164101896@qq.com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鼓励和调动外语学科科学研究的发展,遵照省社科联[2013]号文件精神,在黑龙江省社科联的指导和监督下,决定开展黑龙江省外语学科首届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凡黑龙江省从事外语教学、研究工作的人员,公开出版和发表的外语学科科研成果及虽未公开发表,但已被决策机构或实际部门采纳并取得明显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应用研究成果等可参评。

2.所有参评成果必须是外语研究类,其他专业类成果不在参评范围内。

3.本届评奖申报成果的参考时限为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二、评选类别

1.国内公开发表的外语研究学术论文;

2.出版的外语研究专、编、译著等(系列丛书以独立的分册申报参评);

3.研究咨询报告,须提交实际应用部门(省部级以上政府机关、大中型以上企业)的采纳证明,或省(市)领导人的重要批示。

4.下列成果的申请不予受理:

(1)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

(2)已获市(地)、厅局级及以上奖励的成果;

(3)研究咨询报告类无采纳证明或领导批示的成果;

(4)无社会反响和引用证明的成果。

三、评选标准

1.成果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观点鲜明,文字流畅,说理透彻,结构严谨;成果要有创新。

2.论文字数一般在3 000字以上;研究报告,字数一般在5 000字以上,署名应与课题结题证书课题组成员一致,成员变更要有相应的批件。

四、评选程序

1.下发通知(12月5日):省外语学科评奖委员会办公室通过黑龙江社科网、网络协作平台下发《关于开展黑龙江省外语学科首届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

2.资格审核(12月6日-12月16日):各单位收到通知后,按要求组织人员申报,并对上报成果进行资格审核。

3.上报材料(12月17日-12月23日):各单位确定参评名单,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上报材料截止时间为12月23日17时。

4.组织评审(12月24日-2014年初):由黑龙江省外语学科评奖委员会对入选成果进行集中评审,经审读、打分、民主评议、投票等程序,评定获奖成果。

5.结果公示(2014年3月):终评结果报省社科联审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对获奖成果有异议的,可根据《黑龙江省外语学科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条例》,具名向省社科联提出申诉或投诉。省社科联核实后提出处理意见,并最后审定,确定最终结果。

五.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需坚持质量优先原则对提交成果进行初评筛选,并将通过初评的成果分类排序后,统一报至黑龙江省外语学科首届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委员会办公室(即黑龙江省俄语学会秘书处)

2. 每人限报一项成果(以第一作者为主)。每项成果提交成果申报表三份。申报成果由团体会员单位或申报者所在单位科研部门负责审核。

3.合著成果以主编或第一作者申报(以其他作者申报须有第一作者授权证明)。

4.参照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每项评审费100元。

5.材料报送:请参评教师于2013年12月23日下班前将参评成果报送至黑龙江大学俄语学院(地点:黑龙江大学主楼A座409室;联系人:张杨;联系电话:86604669)。

 

黑龙江省外语学科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委员会

201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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